主旨:
有關115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2案」投開票所監察員遴派事宜,請協助宣導,鼓勵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參與選務工作及公共事務乙案。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恆春鎮公所115年9月14日恆鎮民字第1150508473號函辦理。
二、來文略以:
(一)依據屏東縣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11日屏選四字第11500 01475號函辦理。
(二)選舉為民主政治重要之公共事務,投票所監察員肩負監察投票、開票程序之責任,對於維護選舉公平、公正及選務順利進行具有重要意義。依規定,大專校院學生得擔任投票所監察員;為鼓勵青年學生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提供學生實際瞭解選舉制度及參與選務工作之機會,深化民主法治素養及公共參與經驗,敬請貴校協助宣導,讓有意願參與公共事務之學生瞭解相關資訊並踴躍報名擔任投票所監察員,共同為民主選舉及地方公共事務盡一份心力。
(三)本次選舉投票日期為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投票所監察員工作時間自上午8時至開票作業結束止,實際工作時間以當日投、開票作業情形為準;每人工作費新臺幣2,500元,完成相關工作後依規定核發。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有意願參與之學生請填具報名資料(如附件),於期限內寄送至本所民政課或Email至d4d151@hengchuen.gov.tw或傳真08-8893984彙辦,俾利後續遴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