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落實流感個案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
措施,請參閱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6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00765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108年第51週(12月15日至12月21日)國內急診類流感就
診病例百分比為11.8%,已進入流感流行期,且流感疫情呈上升趨勢,又近期學校陸續發生流感群
聚事件,爰請落實執行旨揭事宜。
三、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進行自我
查檢,如有人員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儘速請其配戴口罩並協助就醫;另倘有疑似群聚事件發生,
應通報所在地衛生局,並配合衛生局進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所需資料,以及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
施(詳如附件「流感群聚事件防範及處置之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四、上開查檢表及流感群聚事件之處理相關規範,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
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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