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

◆如有要 須申請就學貸款 同學留意以下身分減免作業

請務必先申請 學雜費減免 及 校內住宿費減免 最後才能進行就學貸款(不能同步作業)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連結)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未符合以下修件者請勿申貸就學貸款)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人以上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

(三)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但享受部分公費、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得就本辦法第六條所稱之學雜等各費減除公費、學雜費減免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112-2學期開始實施 教育部就學貸款放寬標準

年收入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總合

1

2

3 繳交佐證資料

120萬以下

免息

免息

免息

120萬-148萬

不可貸款

免息

免息 V

148萬以上

不可貸款

全額利息

免息 V

◆如有要 須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者 一定要先注意法規是否符合貸款資格、也不能有<溢貸>情形。

備註:超過學校學雜費及校內住宿費收費金額的貸款即為溢貸,如有申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等其他學校不收取的費用即為多貸。

→若等到教育部審查(4月初-上學期、11月初-下學期) 不符就學貸款資格者 需補繳學費 以免造成同學補繳費用困擾

◆ 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

(1)上學期:每年9月30日(含)前。

(2)下學期:每年2月28日或29日(含)前。

◆ 繳交資料: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務必要有詳細記事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若有休學,可補<休學證明書>,僅適用於兄弟姊妹成年,未成年無須繳交

(3)切結書→表單下載連結點選

(4)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租賃契約書


(四)全省土地銀行皆有提供電腦及印表機→可一併完成開戶程序、學貸款列印、銀行對保

(五)※您若打錯申貸資料及金額,請提<學號、系所、姓名>

請注意貸款金額(不要貸款"百元千元",出現未繳金額上萬→錯誤)  (學分費雜費未出來就線上申貸跟對保→錯誤)

                                        不要急著去銀行對保,以下處理方式 

◆請在對保前,務必打電話或MAIL聯絡學務處生輔組承辦(若打電話無人接聽 先以MAIL傳送通知 請耐心等候),後續進行退件作業。

◆退件作業----一定要在 與銀行<對保>之前    只要對保後 不能有所更改任何資料及金額

 

◎注意事項

※(一)系統預設的金額,不一定符合同學該系所應當所繳的費用,因就學貸款沒有限制同學一定要貸款跟註冊單一樣的金額,但一定要小於或等於該費用項目的金額,不能有所超過建議請同學依據<註冊單>的明細,申請就學貸款金額。

(二)在本校學雜費繳費單上所列項目中,唯有住宿保證金住宿電費(不可申貸項目)

→申貸完後(含對保完)→請至 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 進行列印繳費 剩餘未繳費項目(例如:住宿保證金住宿電費)

(二)唯有<中低收入戶>金額上限為2萬元;<低收入戶>金額上限為4萬元--------可申請<生活費>就貸

(三)書籍費、校外住宿費,會直接撥款至學生的土銀存褶裡。

(四)若收到催繳學費通知→以下狀況處理方式

(1)未貸款者(或未全貸者)其餘費用,請至 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列印繳費單並繳交完成。

(2)線上申貸資料及金額,未補填完整請撥打電話或傳MAIL通知生輔組承辦,以利開放權限補填完整。

(五)需辦就學貸款者,每一學期都必須上本校網站填資料,並至土地銀行辨理對保。

(六)住宿舍費用(校內或賃居校外)申請

1.學生申請貸款時  一定要先知道是<住校>或<賃居校外>  攸關 申請貸款<住宿費(校內)>及<校外住宿費(賃居校外)>

請在就學貸款申請----對保之前確認住宿問題 再做申貸 以免重複修改

★2.宿舍後補時間 與 申貸時間  請需自行留意,不要因為等候補,延誤申貸時間,逾時申請則不受理申貸辦理

3.如已經完成對保作業需更改住宿費或校外住宿費 務必通知或MAIL生輔組承辦,以利更改作業,如未通知(過了申辦時間),概不負責
(更改作業後------如您確定住在學校宿舍裡,且有申請校外住宿費(對保資料申請),則這筆住宿費會撥給學校,不會撥給學生)

(七)第二階段申貸同學→直接到出納組開列 註冊單(最快方式)或 可MAIL<第二階段-學分表>(需等待統整時間)

也務必等待 <學分費出帳>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查詢列印才能辦理就學貸款

(八)所有以上申請及對保作業,都要在截止日前完成。

(九)請務必到<臺灣土地銀行(各土銀分行)>辦理就學貸款。

(十)尚未在學校建檔→請至學校出納組網站下載<學生入帳申請表>
▲路徑: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出納組→各式表單→入帳申請→<學生入帳申請表>→填寫完畢及存摺影本→直接繳交於<出納組>

(十一)土地銀行參照現行同業收費方式,辦理就學貸款將收取對保手續費新臺幣(以下同)100元、變更保證人手續費400元。

(十二)已完成申貸手續,若須詢問或查詢相關就貸手續,對保時可留存<電子郵件>,以利後續銀行通知。

(十三)如有任何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有誤繕及對保問題,一定要撥打學務處生輔組或土地銀行詢問,不要再等到銀行或學校反應"撥款通知書"及"線上申請表"有問題,而延宕到各位同學的權益。

 

 

◎申請及系統開放時間(請依據每學期行事曆為主)

(一)申辦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全體學生。

(二)申請 及 對保期限(依照當學期行事曆):

 →第一階段:大學部、碩士生、博士生、轉學生

   時間:114/01/24(開放繳款單線上列印)至114/02/10(繳款截止日)

第二階段: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EMBA專班、延畢生

第二階段選課(加退選)直接到出納組開列 註冊單(最快方式) 或 可MAIL(需等待統整時間)→請務必填寫<第二階段-就貸學分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單下載/就學貸款表單)

→等待 <學分費出帳>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查詢列印才能辦理就學貸款

所有可列印註冊單時間:加退選第一天

   時間:114/02/10(加退選開始列印)至113/02/21(加退選結束)    

 

 

◎繳交<學校存執聯>

   時間:114/03/10(一) 中午前 截止,若未繳交 視同未完成就學貸款程序。

★請按照順序裝訂★:1.本校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單2.土地銀行撥款通知書3.土地銀行申請書(第一次貸款者需繳交)4.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租賃契約書)

 

※以上時間同為<銀行對保截止時間>,請務必在時間內對保完畢,過了對保時間,銀行一律不開放

※若無法到校,繳回學校存執聯,請郵寄→收件單位:學務處生輔組收(就學貸款);收件地址: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參閱資料及路徑:

1.務必參閱學校行事曆

▲路徑:首頁→行事曆

2.務必查詢→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查詢繳款單→列印(對保用)

3.第二階段學生辦理,攸關於學分費問題,請於加退選後(已確認選課學分,不一定要等加退選結束),進入學雜費繳費狀態查詢系統】→查詢繳款單→列印(加退選第一天)(對保用)

▲路徑:首頁→學生→學生-校務行政系統→學雜費繳費系統(查詢繳費單及列印)

4.【就學貸款管理系統】登入

▲路徑:首頁→學生→學生-學務系統→就學貸款管理系統

 

 

◎聯絡資訊

學務處生輔組承辦
電話:07-591-9000分機8323

土地銀行高雄分行
電話:07-5515231轉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