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3年度提供63個名額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所屬機關暑期實習。實習學生不限科系,惟仍須參照各實習機關所訂之應具備資格或條件,
二、履歷資料及彙整表電子檔於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網站公告下載
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各所屬機關將於113年5月31日前,將錄取結果及報到事項函知各校,依通知之時間至實習機關報到、實習。
四、實習生配合事項如下:
(一)113年度暑期實習期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為原則,實際規則視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各所屬機關規劃。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天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
資格;期間之排假、調休,由各指導人員自行調配管理,無故缺席或於實習開始後退出者,將影響該校後續年度實習申請機會。
(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暑期實習為學習性質,提供實習學生了解與公務機關事務之機會,爰不提供實習津貼。
(三)實習學生個人餐食、交通及住宿需自行安排,若實習機關有提供住宿,應於報名時向各實習機關提出借用申請(詳參實習計畫各實習項目內容)。實習期間保險事
宜,從各校系實習之規定,若無,則由各實習機關統一支應。
(四)請於申請前評估確認可參與之時間及意願,勿輕易取消實習,珍惜國家資源。
五、囿於人力及資源,如有未獲安排暑期實習情事,敬請見諒。
詳細請參考附件,或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網站公告,有意申請者請於3/28 下午五點前填妥報名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職涯輔導組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