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內政部函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業奉總統113年5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35071號令公布乙案
主旨:教育部轉內政部函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業奉總統113年5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35071號令公布乙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0049771號函辦理。 二、來文略以: (一)依據總統府秘書長113年5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35070號函及內政部113年5月10日內授國工字第1130804839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來函及總統府公報第7717號影本各1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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