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寒假住宿申請公告

113學年寒假住宿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13年12月16日(一)至113年12月20日(五)。
※團體住宿相關規定請於申請期間內洽詢宿舍辦公室,請勿上網登記。
※床位於1月13日(一)下午5時領取鑰匙時告知,不另公告。
二、申請路徑:學校網站首頁→學生→學務系統→寒暑假住宿管理系統。
三、住宿棟別:學二宿舍。
四、寒假住宿時間:開放住宿期間:114年1月13日至1月24日(為辦理開宿前置作業,2月3日至2月7日不開放住宿)。
五、報到程序:
(一)1月13日(一)下午5時起,於學二宿舍大廳,持本人學生證及繳費收據(未繳費者不得入住)辦理報到,並領取鑰匙及門禁權限測試。
(二)因故未能按時報到者,請事先與宿舍辦公室聯繫擇日報到(或責由代理人持雙方身分證件及住宿者之繳費收據代為辦理報到)。
(三)有特殊事由欲臨時申請者,請於三個工作天前辦理,當天申請者恕不受理。
六、本次寒假住宿無設置臨時置物區,個人物品請依113-1學期期末清宿規定辦理。
七、因應消毒之相關規定:
(一)宿舍消毒時間:暫定2月5日(三)9-18時。
(二)當日上午8時清場,離開時請打開房門,上鎖寢室將由輔導員或樓長開門。
(三)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宿舍不負保管責任。
八、收費標準及繳費須知:
(一)住宿費:每人每天80元,單次清潔費 200 元。(因故取消住宿者,請於1月12日前提出,逾時依規定不退費。)
(二)保證金:非113-1學期住宿生需繳納2000元保證金。
(三)1月6日起至「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學校網站首頁→學生→校務行政系統→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下載繳費單,同註冊單繳費方式。
九、注意事項:
(一)申請寒假住宿者,報到時須簽署本校住宿契約與住宿生活公約。
(二)住宿期間須遵守宿舍管理辦法、住宿公約等相關規定。
(三)未申請寒假住宿而私自佔住者、或擅自留宿外客及異性留宿者,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3條,勒令退宿。
(四)兼顧防疫及安全考量,必要時,依本校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予以彈性調整寢室與床位。
(五)防疫期間,為維護住宿生健康及安全,禁止非住宿生進入宿舍。
(六)寒假住宿期間,嚴禁回學期間原住宿寢室。
(七)寒住期間寢室內衣櫃及抽屜不開放使用,請勿私自觸碰或拿取他人物品。
(八)基於節約原則及安全考量,寒假期間,宿舍區公共空間及設施均不開放。
十、寒假住宿退宿規定:
退宿日當日中午12時前至宿舍辦公室辦理清宿檢查,離宿前務必確實歸還鑰匙,並將物品全部帶走。
※僅限1月24日(五)退宿者物品可搬回原寢室,物品須裝箱裝袋封妥,放在桌子底下,違者物品視同垃圾清除。寢室會有維修與清潔人員進出,寢室內之物品自行負保管責任。
十一、 113-2學期開宿日:113年2月8日(六)上午9時。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