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本人設籍嘉義市3個月以上(以受理報名114年4月1日起算,亦即114年1月1日(含)以前設籍者),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不受設籍時間限制(報名時須設籍嘉義市)。ˉ
(二)符合用人單位所列科系及專長能力者,且現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大學制(1年級至3年級下學期)、二年制(1年級升2年級下學期)、五專制(4年級升5年級下學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夜校生、空中大學、假日進修部學生、學分班、僑外生、研究生及曾錄取本府歷年度青年學生暑期工讀計畫經工讀者,不重複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