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 114年9/8-9/19受理申請

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

114年9/8-9/19受理申請

注意!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弱勢助學金。

現行實施

申請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對象:

碩博士

公立補助金額

對象:

學士

公立補助金額

1.本校系統線上申請表(需本人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視為有效;需含父母、已婚者配偶身分證資料)。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新生及轉學生免繳成績單)。

4.申請資格限制:

(1)碩博士家庭年所得逾70 萬元及學士所得家庭年所得逾90 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2 萬元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650 萬元

注意:本助學金上學期申請12月初核定(若未審核通過請於12月7日期限內提申覆逾期不受理)114-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

30萬元以下

16,500

70萬元以下

20,000

30-40萬元

12,500

70-90萬元

15,000

40-50萬元

10,000

50-60萬元

7,500

60-70萬元

5,000

*申請注意事項及申請步驟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