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114年11月11日起至12月19日止。 二、報名資格:年滿15歲以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經精神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病情穩定者(須持診斷證明)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三、報名方式:親自、委託或通訊報名。 四、相關資訊於報名期間可至本中心網站https://poai.k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簡章及報名表。未盡事宜請逕洽本中心:07-3214033轉教務課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