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該署115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271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二、計畫期程:115/01/01~115/12/31
三、計畫收案對象條件:
(一)健康風險因子:
1.目前有吸菸或喝酒者。
2.多胞胎(經評估有收案需求者)
3.確診為妊娠高血壓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原住民、新住民。
4.確診為妊娠糖尿病且教育程度為高中職以下或原住民、新住民。
(二)社會經濟危險因子:
1.未滿20歲。
2.低/中低收入戶。
3.受家暴未定期產檢個案。
(三)現居於山地原住民鄉及非離島縣市離島地區(琉球鄉、綠島鄉及蘭嶼 鄉)之孕產婦。
(四)孕期全程未做產檢者。
(五)其他: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婦幼發展局視轄內需求調整之服務對象(如心 理衛生問題、藥物濫用族群、新住民、身心障礙等)。
四.倘本校有符合此計畫收案條件者,將協助轉介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參 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