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光復節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乙案
主旨:115年光復節連續假期公共運輸優惠措施乙案。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15年10月15日高市監運字第1150060859號函辦理。
二、來文略以: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115年10月14日路運稽字第115501991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民眾於連假期間多加使用公共運輸,本次光復節連假優惠措施如下:
1、優惠期間:115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6日止,共計4日。
2、國道客運票價85折優惠(85條東部及中長途國道客運路線)。
3、轉乘及幸福巴士優惠:搭乘高鐵、臺鐵及國道客運,於10小時內使用電子票證轉乘在地客運,享基本里程或1段票免費(持紙本票轉乘前須先將電子票證於場站過卡機過卡方享優惠),以及指定幸福巴士路線全程免費。
(三)另搭乘國道客運除85折票價優惠外,再搭配TPASS 2.0常客優惠措施(每月搭乘國道客運2-3次享15%回饋、4次以上享30%回饋),以及註冊綠色運輸服務平台再享加碼3%回饋,最高可享票價57折優惠。
(四)檢附本案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如附件)請參考利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