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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可連結參閱辦法)

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未符合者,以下修件者請勿申貸就學貸款)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人以上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
(三)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
不得申請就學貸款。但享受部分公費、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得就本辦法第六條所稱之學雜等各費減除公費、學雜費減免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二、申請資格及利息(112-2學期開始實施)

(一)120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免付利息。
(二)申貸學生家庭有2名子女,則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免付利息。
(三)
申貸學生家庭有3名子女,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在學期間免付利息。

▲如未符合以上條件,同時有2名子女就學→利息自付。

 

三、注意申貸事項

(一)在本校學雜費繳費單上所列項目中,唯有<住宿保證金>及<住宿電費>,不可以貸款,其各項目皆可以貸。
(二)唯有
<低收入戶>可申請<生活費>就貸,金額上限為4萬元。

 

四、參閱資料及路徑連結

(一)參閱學校行事曆(申請就貸時間依據)

▲路徑:首頁→行事曆

(二)學雜費繳費狀態查詢系統→查詢繳款單→列印(對保用)

▲路徑:首頁→學生→學生-校務行政系統→學雜費繳費系統(查詢繳費單及列印)

(三)就學貸款管理系統→登入→填入學費及個人申貸資料

▲路徑:首頁→學生→學生-學生學務系統→就學貸款系統

(四)如有申請校外租金費及書籍費,尚未在學校建檔,請至學校出納組網站下載<學生入帳申請表>

▲路徑: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出納組→各式表單→入帳申請→<學生入帳申請表>

→填寫完畢及存摺影本→直接繳交於<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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