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發布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一、第十三條,業經該部110年10月4日以衛部醫字第1101663903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135613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等資料,請逕自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首頁>公告訊息項下下載。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