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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行政院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訓令乙案

主旨:教育部函轉行政院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訓令乙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130034044號函辦理。
二、113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113年7月22日至25日,南部地區預定於113年7月25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
三、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400時至1430 時實施 30分鐘「 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 開設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演練),以驗證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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