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與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轄區特約通譯備選人遴聘事宜
- 為落實保障不通曉國語人士之訴訟權益,並提升法庭傳譯之精確性,以符當事人或關係人之實際需求,爰有持續擴充增聘通譯人才必要。
- 申請人經本院遴選並接受中文程度測試、法律教育訓練(至少22小時)審查合格者,本院將發給有效期間2年之特約通譯合格證書(任期自113年9月16日至115年9月15日止)。
- 有意願申請遴選者,請填寫特約通譯備選人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暨相片2張,於113年5月13日前郵寄至該院文書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