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 114年9/8-9/19受理申請
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
114年9/8-9/19受理申請
注意!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弱勢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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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實施 |
申請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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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碩博士 |
公立補助金額 |
對象: 學士 |
公立補助金額 |
1.本校系統線上申請表(需本人簽名)。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視為有效;需含父母、已婚者配偶身分證資料)。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新生及轉學生免繳成績單)。 4.申請資格限制: (1)碩博士家庭年所得逾70 萬元及學士所得家庭年所得逾90 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2 萬元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650 萬元 注意:本助學金上學期申請,12月初核定(若未審核通過,請於12月7日期限內提申覆,逾期不受理),於114-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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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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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元以下 |
16,500 |
70萬元以下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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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萬元 |
12,500 |
70-90萬元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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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萬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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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萬元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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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萬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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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注意事項及申請步驟詳如附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