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專區
教育部115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
轉知教育部來文,臺灣銀行採購部已完成 115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 共同供應契約決標作業,重點資訊摘要如下:
- 依據公文:教育部 115 年 6 月 9 日 臺教技(三)字第1152301516號函。
- 契約期間:自 115 年 6 月 26 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
- 得標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配合事項:請有開設實習課程之系所,務必於學生出發實習前辦理加保,以維護學生權益。
檢附教育部公文、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請自行下載參閱。
115學年教育部來文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新光產物團體傷害保險要保書(範例)
說明會簡報(待建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