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要 須申請就學貸款 同學留意以下身分減免作業
→請務必先申請 學雜費減免 及 校內住宿費減免 最後才能進行就學貸款(不能同步作業)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連結):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未符合以下修件者請勿申貸就學貸款)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臺幣120萬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20萬,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人以上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具正式學籍及固定修業年限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
(三)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但享受部分公費、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得就本辦法第六條所稱之學雜等各費減除公費、學雜費減免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112-2學期開始實施 教育部就學貸款放寬標準
年收入 |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總合 |
|||
1 |
2 |
3 | 繳交佐證資料 | |
120萬以下 |
免息 |
免息 |
免息 | |
120萬-148萬 |
不可貸款 |
免息 |
免息 | V |
148萬以上 |
不可貸款 |
全額利息 |
免息 | V |
◆如有要 須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者 一定要先注意法規是否符合貸款資格、也不能有<溢貸>情形。
備註:超過學校學雜費及校內住宿費收費金額的貸款即為溢貸,如有申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等其他學校不收取的費用即為多貸。
→若等到教育部審查(4月初-上學期、11月初-下學期) 不符就學貸款資格者 需補繳學費 以免造成同學補繳費用困擾
◆ 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
(1)上學期:每年9月30日(含)前。
(2)下學期:每年2月28日或29日(含)前。
◆ 繳交資料: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務必要有詳細記事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若有休學,可補<休學證明書>,僅適用於兄弟姊妹成年,未成年無須繳交
(3)切結書→表單下載連結點選
(4)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租賃契約書
(四)全省土地銀行皆有提供電腦及印表機→可一併完成開戶程序、學貸款列印、銀行對保
(五)※您若打錯申貸資料及金額,請提<學號、系所、姓名>
→請注意貸款金額(不要貸款"百元千元",出現未繳金額上萬→錯誤) 及 (學分費雜費未出來就線上申貸跟對保→錯誤)
不要急著去銀行對保,以下處理方式 ↓
◆請在對保前,務必打電話或MAIL聯絡學務處生輔組承辦(若打電話無人接聽 先以MAIL傳送通知 請耐心等候),後續進行退件作業。
◆退件作業----一定要在 與銀行<對保>之前 只要對保後 不能有所更改任何資料及金額
◎注意事項
※(一)系統預設的金額,不一定符合同學該系所應當所繳的費用,因就學貸款沒有限制同學一定要貸款跟註冊單一樣的金額,但一定要小於或等於該費用項目的金額,不能有所超過,建議請同學依據<註冊單>的明細,申請就學貸款金額。
(二)在本校學雜費繳費單上所列項目中,唯有住宿保證金及住宿電費(不可申貸項目)。
→申貸完後(含對保完)→請至 【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 進行列印繳費 剩餘未繳費項目(例如:住宿保證金及住宿電費)
(二)唯有<中低收入戶>→金額上限為2萬元;<低收入戶>→金額上限為4萬元--------可申請<生活費>就貸
(三)書籍費、校外住宿費,會直接撥款至學生的土銀存褶裡。
(四)若收到催繳學費通知→以下狀況處理方式
(1)未貸款者(或未全貸者)其餘費用,請至 【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列印繳費單並繳交完成。
(2)線上申貸資料及金額,未補填完整,請撥打電話或傳MAIL通知生輔組承辦,以利開放權限補填完整。
(五)需辦就學貸款者,每一學期都必須上本校網站填資料,並至土地銀行辨理對保。
(六)住宿舍費用(校內或賃居校外)申請
1.學生申請貸款時 一定要先知道是<住校>或<賃居校外> 攸關 申請貸款<住宿費(校內)>及<校外住宿費(賃居校外)>
請在就學貸款申請----對保之前確認住宿問題 再做申貸 以免重複修改
★2.宿舍後補時間 與 申貸時間 請需自行留意,不要因為等候補,延誤申貸時間,逾時申請則不受理申貸辦理
3.如已經完成對保作業,需更改住宿費或校外住宿費 務必通知或MAIL生輔組承辦,以利更改作業,如未通知(過了申辦時間),概不負責
(更改作業後------如您確定住在學校宿舍裡,且有申請校外住宿費(對保資料申請),則這筆住宿費會撥給學校,不會撥給學生)
(七)第二階段申貸同學→直接到出納組開列 註冊單(最快方式)或 可MAIL<第二階段-學分表>(需等待統整時間)
→也務必等待 <學分費出帳>,【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查詢列印→才能辦理就學貸款
(八)所有以上申請及對保作業,都要在截止日前完成。
(九)請務必到<臺灣土地銀行(各土銀分行)>辦理就學貸款。
(十)尚未在學校建檔→請至學校出納組網站下載<學生入帳申請表>
▲路徑:首頁→行政單位→總務處→出納組→各式表單→入帳申請→<學生入帳申請表>→填寫完畢及存摺影本→直接繳交於<出納組>
(十一)土地銀行參照現行同業收費方式,辦理就學貸款將收取對保手續費新臺幣(以下同)100元、變更保證人手續費400元。
(十二)已完成申貸手續,若須詢問或查詢相關就貸手續,對保時可留存<電子郵件>,以利後續銀行通知。
(十三)如有任何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有誤繕及對保問題,一定要撥打學務處生輔組或土地銀行詢問,不要再等到銀行或學校反應"撥款通知書"及"線上申請表"有問題,而延宕到各位同學的權益。
◎申請及系統開放時間(請依據每學期行事曆為主)
(一)申辦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全體學生。
(二)申請 及 對保期限(依照當學期行事曆):
→第一階段:大學部、碩士生、博士生、轉學生
時間:113/08/29(開放繳款單線上列印)至113/09/09(繳款截止日)
→第二階段: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在職專班 、EMBA專班、延畢生
★第二階段選課(加退選):→直接到出納組開列 註冊單(最快方式) 或 可MAIL(需等待統整時間)→請務必填寫<第二階段-就貸學分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單下載/就學貸款表單)
→等待 <學分費出帳>→至【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查詢列印→才能辦理就學貸款
★所有可列印註冊單時間:加退選第一天
時間:113/09/09(加退選開始列印)至113/09/20(加退選結束)
◎繳交<學校存執聯>
時間:113/09/30(一) 中午前 截止,若未繳交 視同未完成就學貸款程序。
★請按照順序裝訂★:1.本校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單2.土地銀行撥款通知書3.土地銀行申請書(第一次貸款者需繳交)4.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租賃契約書)
※以上時間同為<銀行對保截止時間>,請務必在時間內對保完畢,過了對保時間,銀行一律不開放
※若無法到校,繳回學校存執聯,請郵寄→收件單位:學務處生輔組收(就學貸款);收件地址: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參閱資料及路徑:
1.務必參閱【學校行事曆】
▲路徑:首頁→行事曆
2.務必查詢→【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查詢繳款單→列印(對保用)
3.第二階段學生辦理,攸關於學分費問題,請於加退選後(已確認選課學分,不一定要等加退選結束),進入【學雜費繳費狀態查詢系統】→查詢繳款單→列印(加退選第一天)(對保用)
▲路徑:首頁→學生→學生-校務行政系統→學雜費繳費系統(查詢繳費單及列印)
4.【就學貸款管理系統】登入
▲路徑:首頁→學生→學生-學務系統→就學貸款管理系統
◎聯絡資訊
學務處生輔組承辦
電話:07-591-9000分機8323
土地銀行高雄分行
電話:07-5515231轉161